各院(系)及相关人员:
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,强化教风、学风建设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学校决定在新学期上课第一天,即2009年9月7日(第二周周一)对全校教学秩序(包括课堂教学、实验教学)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 各课堂任课教师到课情况;
2. 各课堂学生到课情况、课堂秩序情况;
3. 上课教室安排是否有冲突;
4. 教材准备情况;
5. 实验教学准备情况;
6. 各教学楼教学保障条件(教学设备、照明、卫生状况等)。
请各院(系)认真落实第二周周一(9月7日)安排有课的课堂并告知任课教师。
二、检查要求
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学教学检查。各院(系)领导、教学秘书应到本院(系)学生上课的教学楼巡视检查,并作好有关记录,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处理或与 教务处联系,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。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,并按《华中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》填写《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》,报教务处。
2. 教务处协调安排学校领导、学校教学督导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同志到各教学楼进行检查、听课。教务处工作人员重点检查和记载各院系领导、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的到位 情况和当天1,3,5节课的教学秩序,并协助院系处理好本次检查中出现的偶发事件。全体检查人员都应到课堂听课,还应对各院系做得好的方面和学生到课情况 及课堂状态作记载,以便汇总并通报全校第一天的教学情况。
3.请各位检查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的教学楼,并于9月7日下班前将《听课记录表》和《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开学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》交教务处203室叶飞。
4.请各教学楼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校、处(部)领导,并全程陪同听课。
5.如发现教室安排方面的问题,请及时与教务处刘红联系,联系电话:67868065。
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
开学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.doc
注:纸质版通知已放入各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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